北投凤景湾B标挡土墙及零星工程
公开询价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北投凤景湾B标挡土墙及零星工程。采购人为广西北投钦湾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北投凤景湾B标挡土墙及零星工程
(二)项目编号:钦湾【询价】2309
(三)采购范围:北投凤景湾B标挡土墙及零星工程的土方、砌筑、碎石、排水管、沉降缝、隔水层、脚手架等工程。浆砌块石挡土墙工程量673m³左右,具体详见北投凤景湾B标挡土墙及零星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四)要求工期:总工期为30日历天
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即为开工日期,开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五)控制价为:460380.16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零叁佰捌拾元壹角陆分),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22367.12元(大写:肆拾贰万贰仟叁佰陆拾柒元壹角贰分),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税金为:38013.04元(大写:叁万捌仟零壹拾叁元零肆分)。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报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证件注册单位与报价人一致。
(三)业绩要求:2020年10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承接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4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主要页面或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且须清晰反映工程内容、金额及签订时间)。
(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整的查询结果下载页面打印件且能显示查询时间)。
(五)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材料费、评审费、保证金等任何费用。
报名方式: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先注册,后选择本项目申请报名。
网上报名须上传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时必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时必须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报价人凭账号及密码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办理免费下载询价文件,逾期不能办理询价文件等资料下载。(未注册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的报价人需先下载《电子招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自行完成注册,手册详见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00。
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均要递交。
(1)线上递交:本次采用线上开标及评标,报价人必须于2023年10月25日10:00前按询价文件要求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ebidding.bgigc.com/)完成电子版报价文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价文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未按时间按要求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ebidding.bgigc.com/)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2)线下递交:报价人须将纸质版报价文件(一正一副)原件于2023年10月24日10:00前提交至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永福东大街190号北投凤景湾营销中心二楼201室,未按时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
(3)报价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传的电子版不一致的,以上传到电子招采平台的电子版为准。
(4)逾期网上未上传或者线下未递交报价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付款方式
(一)无预付款;
(二)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5日前将所完成的合格工作量交由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发包人确认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量清单漏项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经发包人核定完成工程造价的65%。
(三)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四)未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如有)和承包人三方核定造价的,发包人不予支付。承包人提交进度表时应附经监理人确认的形象进度说明、工程量计算依据、完整的工程变更报审、完整的现场签证原件及相关现场收方、验收、主要材料合格证明及材料检验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因承包人提交资料不完整引起的支付延期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五)工程款拨付前,承包人按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如有)确认的应付工程款金额,需提交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应在开票后30日内将发票送达发包人,发包人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累计至结算总价的97%时,需提供含本工程质量保修金3%在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因发票不合格导致的一切后果(包含延期支付、发票作废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违约金随进度款扣减。
(六)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扣留。保修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退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发包人收到合格的退还申请且在承包人无违约情形下,28天内向承包人免息退还应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七)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按固定综合单价。
六、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七、询价文件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北投钦湾置业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77-321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