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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法律尽调服务采购事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19 16:42:02   作者:欧扬   浏览次数:

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法律尽调服务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法律尽调服务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法律尽调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广西北投城市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律师事务所接受采购方委托拟对目标公司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双方合作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采购方决策参考。最终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提交。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服务项目终结之日止。

(四)采购内容: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法律尽调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 直接采购理由及拟成交供应商
  • 直接采购理由:根据《广西北投城市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北投环境发〔2024〕31号第三章采购管理之“第二节采购方式”之“第十七条”中序号11:“...直接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金额<10万元,且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三、公示期限不少于1天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191730 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211730 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北投城市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欧扬

联系电话:0771-3816229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北投城市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办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812363(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西北投城市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欧扬

联系电话:0771-3816229

 

 

 

               广西北投城市环境治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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