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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场内道路标识标线设计绘制服务直接采购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5 16:30:59   作者:全树言   浏览次数:

西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场内道路标识标线设计绘制服务直接采购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西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场内道路标识标线设计绘制服务直接采购,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场内道路标识标线设计绘制服务直接采购

(二)采购人:广西泽霖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四)采购金额:60000元(含税)

(五)采购内容:西湾新城污水处理厂场内道路标识标线设计绘制,包含厂区道路中心分隔虚线520米、行车方向指示箭头73个、通道禁停网格线1300米、消防网格线文字108个、路沿石警示线2650米、生产区域文字12个、构筑物内部设备区域警示线200米、阀门井及钢格栅盖板边缘警示线400米。

二、采购理由及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因资源或客观条件限制等因素,需要直接向单一来源或特定供应商采购的项目。故本次采购采用直接采购的采购方式。

(二)直接采购对象:防城港市闽信广告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54251700

公示结束时间:20254261700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泽霖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39号红树林大厦西塔14

联系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13272903871

电子邮箱:609706099@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1166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泽霖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街39号红树林大厦西塔14

联系人:全工

联系电话:13272903871

 

广西泽霖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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