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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州路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写字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 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5-12 08:55:18   作者:杨丽丽   浏览次数:

望州路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写字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

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16日12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 望州路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写字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 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广西桂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望州路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写字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

(三)本次采购范围:写字楼玻璃幕墙外立面清洗面积:5-19层写字楼外立面,暂定清洗面积8725.84平方米,按现场实际清洗服务面积测算据实结算

(四)采购预算金额:13612.31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根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路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点第3项第(14)点的约定:“单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拟采用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昆明恒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桂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727合同成本部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477

电子邮箱:215282941@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桂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727合同成本部

联系人:杨女士

1.公司本部:0771-2569477

 

                          广西桂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