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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一分部、二分部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咨询服务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6月12日08时30分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一分部、二分部
(三)本次采购范围:路基边坡、桥梁、隧道及航道整治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咨询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49万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100%控股的公司,而广西交通设计集团与路桥集团均为北投集团控股的公司,符合属同一集团控股的条件,并且该公司是广西交通行业内独树一帜一家安全评价机构,公司持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二级资质,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资质。
根据《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路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第3项第(8)点,拟采用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广西智慧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13层1320室经营业务部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603
电子邮箱:466018346@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21 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 13 层 1320 室经营业务部
联系人:
1.公司业务部门:陈女士0771-2569603
2.项目经理部:陈女士18776774360
采购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