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州至来宾段)二分部改路改沟工程技术服务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州至来宾段)二分部
(二)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州至来宾段)二分部
(三)项目概况:广西区内象来二分部工程起点桩号K213+300,终点桩号K219+131.5。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
(四)采购内容:改路改沟工程技术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含税控制价:80000.00元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7月4日17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5日17时00分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航务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号(广西航务大厦12楼1209室)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19869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19050 。
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象州至来宾段)二分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电灌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15607804586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贺州至巴马高速
公路(象州至来宾段)二分部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