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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班列(成都)德阳基地综合服务能力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市政道路工程2标段设计分工协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07 08:02:17   作者:李琳   浏览次数:

中欧班列(成都)德阳基地综合服务能力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市政道路工程2标段设计分工协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中欧班列(成都)德阳基地综合服务能力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市政道路工程2标段设计分工协议项目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欧班列(成都)德阳基地综合服务能力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市政道路工程2标段设计分工协议。

(二)采购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新建中欧班列(成都)德阳基地内部道路中山路宽40米,总长约2.25千米,为城市主干道,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四)采购内容: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1162000元(含增值税,税率6%)。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科辉工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区岷江西路一段256号德阳.汇通大厦A栋写9-2号。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509办公室

联系人:苏焕予

联系电话:0771-2419152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91006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3910097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