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期)
施工图设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澄海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项目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澄海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
(二)采购人:李天虹
(三)项目概况:一期工程治理范围包括沙田沟、龙秋沟、洋头尾新沟、目镜池排灌渠和南港村前排沟,项目拟新建污水截污管(DN160-DN500)长度约12.48km,新建雨水管渠(DN200-DN1200)长度约10.82km及部分建筑物立管改造,新建污水泵站一座;梳理河床坡线,改善水动力,清理河床淤泥约2460立方米,新、改建补水泵站3座(配套进出水管渠、闸门);强化河道自净功能,新增水生植物面积约383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411.23万元,其中工程费3703.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7.58万元,预备费210.06万元。
(四)采购内容:施工图设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341500.00元(含增值税)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华晖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1楼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9月1日1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9月2日18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509办公室
联系人:苏焕予
联系电话:0771-2419152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91006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李天虹
联系电话:15978134233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