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LQGC-2025-HW11584)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茶常路面1标沥青水稳混合料及摊铺采购项目采购工作。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二)工程项目名称: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路面第一合同段
(三)工程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南省茶陵至常宁(含安仁支线)高速公路路面第一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0+000-K40+320,从茶常高速主线起点开始,孟塘枢纽互通与衡炎高速公路相接并顺接茶界高速公路,华王乡设置枢纽互通与安仁支线相接。主线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上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下面层+1cmSBS改性沥青同步碎石下封层+18cm 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cm 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本项目主线长40.32km,设计有AC-13CSBS改性沥青上面层4.77万m³,AC-20CSBS改性沥青中面层7.14万m³,AC-25C道路石油沥青下面层5.07万m³,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6.01万m³,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6.1万m³。
(四)本次采购范围:沥青水稳混合料及摊铺采购
(五)采购预算金额:927219元。
二、采购内容概况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期 (月) | 定价模式 | 含税上限单价 (元/吨) | 备注 |
1 | 沥青混合料 | AC-13 | 吨 | 360 | 5 | 固定单价 | 57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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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沥青混合料 | AC-20 | 吨 | 530 | 5 | 固定单价 | 470.50 | |
3 | 水稳混合料 | 5%水泥含量 | 吨 | 3100 | 5 | 固定单价 | 151.90 |
(二)质量要求:
1.水稳成品料:各项指标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并且满足项目施工图纸的各项要求。沥青成品料:符合国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DB12/T918—2019标准的质量要求;
2.货物不符合要求时,供方须无条件退换,所有损失由供方承担。
3.摊铺要求:摊铺施工达到JTGF4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且满足项目施工图纸的各项要求。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以过磅计算重量。以材料供应商的发货单重量为依据,执行国家标准计量误差率±3‰,计量误差率在±3‰以内(含),以材料供应商的发货单重量为准;计量误差率超过±3‰的,以甲方过磅数为准。如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均可要求复磅,复磅地磅须经县级以上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核定。如复磅计量误差率超过±3‰的,以第三方复磅重量为准,过磅费用由有失公允一方承担。
(四)交货期限:预计5个月。
(五)供货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茶常高速路面1标各施工点现场
(六)响应保证金:无
(七)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八)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所列供应商名单的排序不分名次,仅按候选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
3.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综合报价最低(不含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先后、信用等级高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如有效报价只有两家或一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5)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6)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4.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定标约金,并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九)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按月结算,一票制结算。以上月21日至下月20日为结算周期,每月21-25日进行对账结算,供方在结算时间内将结算单送交需方,需方须在收到后3天内向供方签认完毕。以供货当月为起点,于供需双方结算签认完毕,且供方已向需方出具合格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该批次货款总额的95%,余下的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该部分在当期材料无质量问题前提下,作为下期货款一并无息支付)。供需双方在合同履约完毕,且供方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1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质量保证金,支付时不计任何利息。
3.票据交付方式:邮寄或当面交付
(十)合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比例及方式:按签订合同金额的3%交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毕,且供应商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后30天内,由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成交通知书未规定的,在合同签订前足额交纳,否则可按供应商放弃成交处理,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另行选择供应商。
3.现金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毕,且供应商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后30天内,由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完成注册认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4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5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16时00分。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三)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现场考察:请报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集中或自行组织考察。
(一)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递交响应报价,并以此为准。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6时30分。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0日16时30分。
(四)标的物清单(报价单)填写方式
供应商应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bgigc.com/gxbt/j_form)→我参与的项目→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标的物清单格式进行响应报价操作,响应细目报价均已包含所有税费(含增值税)。
(五)若上传的报价单总额与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填报的总额不一致的,以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上传的报价单(签字盖章)为准。
本次采购公告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价为供应商配送至需方指定项目交货地址的固定含税单价,包含供应商在加工及运输过程发生的材料、加工、装卸、运输、管理、设备及动力能源消耗、保险、利润、摊铺、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系统上填报确认的报价为准。
3.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4.供应商须按报价清单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品规、材质、标注厂家品牌),如须澄清请联系采购人。
5.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八、无效报价的常见情形
1.未响应询价公告规定及采购清单要求的;
2.响应总价或清单细目单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
3.供应商未按要求上传报价单的;
4.报价单未逐页盖章的。
九、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收费条款
(一)平台服务费: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先缴纳平台使用费400 元/次(已缴纳年度包干服务费 3000 元/年的单位无需重复缴纳)。缴费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二)成交(中标)服务费:响应人成交(中标)后,需缴纳成交(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三)上述费用在线支付,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可在门户首页-操作中心-操作指引栏目查看。
平台客服电话:0771-3135863、19378960030、15678866126 (微信同手机号)。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大厦主楼2211室)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213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大厦主楼2401室)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3135863
2.公司业务部门:0771-2569213
3.项目经理部:李先生 13471667788
采购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