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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浙江办事处生产用车租赁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31 09:24:3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浙江办事处生产用车租赁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LQGC-2025-FW12095)

致供应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办事处用车租赁采购项目采购工作。如你单位有意向参与,请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浙江办事处

(三)采购预算金额: 27.6万元

    (四)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车型

车龄

裸车发票价

驱动方式

预计数量(辆)

含税上限价(元/月)

商务车(混动)

≤3年

30-35万元

两驱/7座

1

11500

说明:

1.车辆月租金设含税上限价。

2.超过表中规定车龄车辆不得新进场租赁,如果在项目租赁履约期间车辆车龄超出约定年限的,每超约定年限1年,则当年降低月度租赁单价,月租金在报价的基础上降低5%;超约定年限2年,月租金在报价的基础上降低10%。

3.若供应商不能满足租赁采购方要求,实际提供车辆裸车价高于租赁采购方租赁要求。按照清单中租赁采购方要求提供的车辆裸车价进行结算。

4.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裸车发票价范围内车辆。


(二)租赁车辆的设备要求

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由于杭州市工作日市区、高架桥、车流量拥挤区域仅限杭州车牌上路行驶,非杭州车牌一个月只能申请4次工作日上路行驶,为方便办事处日常工作,供应商提供车辆牌照仅限杭州牌照。

(三)交货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开始提供车辆。

(四)供货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九溪徐村43号

(五)响应保证金:无。

(六)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不含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七)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可推荐1-2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靠前的1-2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所列供应商名单的排序不分名次,仅按候选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

3.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如有效报价只有2家或1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性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5.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递交响应文件先后、抽签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八)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采取预付款方式,每季度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个周期的前15天内,甲方应全额支付给乙方下一个周期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及供应链等支付方式,由此产生的利息、承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票据交付方式:邮寄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及供应链等支付方式,由此产生的利息、承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通用资格要求

1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5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6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专用资格要求

关联采购名称

1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以下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纳税人规模证明资料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浙江办事处生产用车租赁采购

2

报名须上传资料:公司营业执照、202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纳税人规模证明资料、响应单位2辆及以上自有生产用车车辆台账及其彩色扫描件资料(对应台账的车辆整车照片、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商业险和强制险等)。

须将以上资料盖章的PDF扫描件上传至对应标段报名资料处。

3

如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但未上传或上传资料无效、不合格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1月 4日17时00分。

(二)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公告公示】进行查看,并勾选意向报名的标段进行报名。

(三)报价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登录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现场考察:请报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集中或自行组织考察。

五、响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响应报价,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二)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1 月7日10时00分

(三)响应报价开启时间:2025年11 月7日10时00分

(四)标的物清单(报价单)填写方式

供应商应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bgigc.com/gxbt/j_form)→我参与的项目→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标的物清单格式进行响应报价操作,响应细目报价均已包含所有税费(含增值税)。

  (五)采购控制价:本采购项目设置上限价,详见招采平台“报价单”。

六、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月租金报价包含:

本次采购设置车辆月租金限价,详见《车辆月租金限价清单》,月租金报价包含:

1.车辆租金;

2.税费(汽车租赁服务类增值税发票);

3.车辆进退场费;

4.车辆年审费用、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交强险、车损险、200万(含)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万元/座的座位险);

5.60万元雇主责任险或司机的50万(含)及以上个人意外保险费;

6.成交人在成交后购买保险,购买车辆和人员保险投保公司限定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北部湾保险、华安保险、中国大地保险。

7.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8.租赁采购方负责机动车燃油费、在场使用过程中过路过桥费和充电电费。

9.成交人需根据采购人需求安装充电桩,其中慢充(交流电充电桩)由成交人负责提供并安装,且充电功率不得小于7kw;快充(直流电充电桩),由采购人负责安装,成交人协助相关安装工作。

10.报价为综合单价含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本次采购租赁车辆采用一次性固定价格报价方式。

(三)月度租金:每辆车辆实际租赁时间足整个月度的,乙方向甲方按季度收取季度租金。如车辆实际租赁时间不足整个月度的,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实际租用天数/30天),车辆不限制时间使用。

(四)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系统上填报确认的报价为准。

(五)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六)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七)租赁车辆的要求及租赁服务要求

1.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2.供应商投入租赁的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必须是供应商公司。必须保证所派出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预计无法正常服务超过3天以上,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同级车型(且期间不另计租金),继续完成保障服务。供应商无任何理由以无此年限或无此类型车为由,拒绝提供租赁服务,否则视违约处理,累计出现3次以上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4.车辆出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5.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人可视情况终止该车租赁合同,并对供应商信用评价进行扣分。

6.供应商成交公示结束后、租赁合同签订前,随时做好相关准备,以便采购方核查,发现不能满足采购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无效报价的常见情形

1.未响应采购公告规定及采购清单要求的;

2.本次采购设有上限单价(含税),超过上限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本次报价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布。获取电子版报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下载响应文件参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PDF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4.若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中标的物清单报价与采购平台清单综合价不一致的,以在采购平台上传的报价文件(盖章)为准。若报价文件中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乘以数量修正后的金额为准。

5.若报价文件中总价填报与标的物清单总价不一致,以标的物清单的金额为准(若标的物清单金额计算有误参照第4点执行)。

6.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八、其他资料

无。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经营业务部

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路桥大厦主楼1320室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607

电子邮箱:1909723758@qq.com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派驻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858(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三)采购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路桥大厦主楼1320室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3135863

2.公司业务部门:蒋女士 0771-2569607

3.项目经理部:罗先生 17607820099

 

 

采购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