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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S514南宁江西至坛洛公路№1标段项目永久标志牌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3 08:54:4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S514南宁江西至坛洛公路№1标段永久标志牌采购公告-第二次

 

因工程施工需要,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S514南宁江西至坛洛公路№1标段决定对施工用永久标志牌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φ80

23

2025年11月至项目完工

根据图纸要求需含立柱、横梁、预埋件等

 

2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90

21

3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90

4

4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2-140×72

4

5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250×240

1

6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2-40×60

10

7

单悬式铝合金标志

440×270

8

8

单悬式铝合金标志

280×200

2

9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φ80

99

10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90

97

11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90

6

12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2-φ80

6

13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φ80+△90

2

14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2-140×72

7

15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250×240

7

16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φ80+△90+120×60

2

17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2-▽90

6

18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2-40×60

36

19

单柱式铝合金标志

100×100

8

20

单悬式铝合金标志

340×280

6

21

单悬式铝合金标志

360×120

10

22

单悬式铝合金标志

440×270

8

23

单悬式铝合金标志

280×200

6

24

附着式铝合金标志

53×34

6

合计

385

 

 

 

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方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险,

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标志立柱和横梁:凡钢管外径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焊接钢管,并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和横梁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18)的规定。

标志立柱柱帽和横梁帽,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板,板厚3mm

2标志板、滑动槽钢:标志底板板材采用牌号为3004的铝合金板材,滑动铝槽采用牌号2024的铝合金型材,《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3880.3-2012)的规定。

3高强螺栓:法兰连接螺栓(包括相应的螺母、垫圈)应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的规定,材料采用Q235钢。地脚螺栓材料采用Q235钢,螺母、垫圈材料采用35号钢。

4反光标志膜:反光膜其回归反射光度值(最小值)、反光膜颜色的角点坐标和标志色泽耐用期应满足交通部《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要求,单柱式、附着式标志采用类高强级反光膜,单悬式、路侧线形诱导标志采用类超强级反光膜,技术要求如下:

类反光膜采用微棱镜反光技术的超强级反光膜,不含金属镀层,具有优异的反光性能,其初始最低逆反射系数必须达到表A要求

A:Ⅲ类反光膜初始最低逆反射系数值cd/lux/m2

 

观察角

入射角

白色

黄色

橙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灰色

荧光黄绿

荧光黄

荧光橙

 

0.2º

-4º

250

175

100

50

45

20

12

125

200

150

75

+15º

210

145

84

42

35

16

10

100

170

125

65

+30º

175

120

70

35

25

11

8.5

75

140

105

50

 

0.5º

-4º

95

66

38

19

15

7.5

5.0

48

75

55

30

+15º

90

62

36

18

13

6.3

4.3

40

70

55

25

+30º

70

50

28

14

10

5.0

3.5

32

55

40

20

 

1.0º

-4º

10

7.0

4.0

3.0

3.0

1.0

0.8

5.0

8.0

6.0

3.0

+15º

10

7.0

4.5

2.0

2.0

0.7

0.6

4.8

8.0

6.0

3.0

 

+30º

9.0

6.0

3.0

1.0

1.0

0.4

0.3

4.5

7.0

5.0

2.0

类反光膜采用微棱镜反光技术的超强级反光膜,不含金属镀层,具有优异的反光性能,其初始最低逆反射系数必须达到表B要求:

B:Ⅳ类反光膜初始最低逆反射系数值cd/lux/m2

 

观察角

入射角

白色

黄色

橙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荧光黄绿

荧光黄

荧光橙

 

0.2º

-4º

360

270

145

65

65

30

18

290

220

105

+15º

265

202

106

48

48

22

13

212

160

78

+30º

170

135

68

30

30

14

8.5

135

100

50

 

0.5º

-4º

150

110

60

27

27

13

7.5

120

90

45

+15º

111

82

44

20

20

9.5

5.5

88

65

34

+30º

72

54

28

13

13

6.0

3.5

55

40

22

 

1.0º

-4º

35

26

12

5.2

5.2

2.0

1.0

28

22

11

+15º

28

20

9.4

4.1

4.1

1.5

0.8

22

17

8.5

+30º

20

15

6.8

3.0

3.0

1.0

0.6

16

12

6.0

技术要求

1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 、颜色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 -2022 的标准或设计图的规定执行。为了确保指路标志的视认性,交通标志的各种文字制作均采用交通部交通标志专用字体。

2标志板与滑动铝槽连接,必须保证连接强度和标志板面平整。在不影响贴反光膜的前提下,可采用铆接或点焊。

3标志反光膜应在干净、无尘土、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在20%50%的车间内进行粘贴。

4本项目单柱及附着标志采用Ⅲ类反光膜,诱导标志、单悬标志采用Ⅳ类高强级反光膜。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在标志板边缘 50mm 范围内 ,不得拼接。

5标志底板应根据设计尺寸在工厂进行加工成型,并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固 、拼接、冲孔 、卷边,加工完成后,标志板应进行脱脂、清洗、干燥等工序。

6所有标志立柱和横梁都应焊接柱帽和横梁帽,柱帽和横梁帽采用3mm厚钢板冲压成型。

7所有铝合金标志均须采用卷边加固处理。

三、报价说明

(一)报价包含原材费用、加工费、装车费、运杂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协议执行期内为固定价。在协议执行期间,结算单价不予调整,亦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三)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如报价单位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高于市场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四、供货要求:

(一)供货期限:2025年11月至项目工程结束,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二)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项目施工图纸要求,若不符合将进行退货处理,因产品不合格对工程项目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送货地点:南宁江西至坛洛公路项目全线。

(四)产品需随车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检测报告。

五、评选要求:

(一)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推荐有效综合报价(含税)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若本次采购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的报价(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电子招采平台上响应报价最早的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若有效综合报价(含税)排名第一的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成交(需出具书面说明)或被投诉且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或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供方重新发起采购。

六、结算方式:

(一)一票制结算,月结,供方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供方提供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95,扣付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供应商在结算时间内将结算单及发票送交采购人,采购人须在收到后向供应商核对、确认完毕。采购人给供应商结算时间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如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其他金融工具方式支付货款。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贴现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如合同有效期内,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一致时,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行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需方开票信息: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 0000 7630 6240 2B

地址:广西南宁市邕武路1号

注册电话:0771-2519688

开户行:建行南宁路桥支行

开户账号:4500 1604 2630 5050 0643

备注:

七、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严禁擅自变更报价清单,如变更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二)报价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三)禁止报价单位串通报价,禁止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相关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否决其响应资格,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四)报价单位响应报价成交后,若以各种理由不按约定供货的,我单位有权把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九、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2025年1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十一、联系方式:

(一)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0771-2516388

(二)项目联系人:王先生18172272315                                     

杨先生 0771-2519618

 

 广西航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