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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建集团二公司坛百6标土工格室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4 10:19:35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坛百6标项目土工格室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程施工需要,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坛百6标项目决定对施工用土工格室采购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具有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范围的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二)财务要求: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良好的财务状 况,具备至少 50 万元资金垫付能力。

二、采购范围: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材质要求 备注
1 土工格室 500*500mm 130000 2025年11月-工程结束 详见图纸 /

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方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 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标准:土工格室格室片高度 50mm,网孔尺寸:500mm*500mm;格室片单位 宽度断裂拉力≥200kNm,片材纵横向直角撕裂强力≥200N,对应伸长率≤15 节点 对拉强度≥160kNm,节点剥离强度≥70kNm,节点抗剪强度≥70kNm。执行标准: T/CECS GD23-01-2023。质量标准以项目最终图纸为准。供方需保证所涉及的土工格室均为合法所有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 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并提供侵权承担承诺书 (详见附件 2)。

四、验收标准:依据采购列表规格及材质要求等内容点数验收。

五、报价说明

(一)报价包含原材费用、加工费、装车费、运杂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 用,在协议执行期内为固定价。在协议执行期间,结算单价不予调整,亦不免除供方按 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三)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 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 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如报价单位明 显高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高于市场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 报价;

(四)上限控制价(不含税):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不含税 单价(元)

不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土工格室

500*500mm

130000

13

1690000.00

 

合计金额(大写):

壹佰陆拾玖万元整

六、供货要求:

(一)供货期限:2025  11 月至工程结束,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二)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项目施工图纸要求,若不符合将进行退 货处理,因产品不合格对工程项目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送货地点: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林逢镇保群村坛百 6 标综合站

(四)产品需随车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检测报告。

七、结算方式:

(一)供、需双方进行材料结算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如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供应链等其他金融工具方式支付材料款。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等其他金融工具 的贴现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二)项目不向供方提供材料预付款,结算采取月结算制,即供方按合同约定向项 目供应材料,项目根据供方每月完成的供应量办理材料的结算与支付。

(三)供方货物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凭下所列单证按月向项目结 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需双方签认的对账单。

项目收到上述单据,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 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结算款 5%的质量保证金后,及时向供方支付该批结算款95%的价 款。

(四)供方必须按期提供合法票据给项目并对票据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若供方现阶 段为小规模纳税人, 日后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适用税率上升,由此产生的税费及成 本由供方自行承担;若供方已经为一般纳税人的,供方需按时纳税以保证能按时开具发 票。

(五)如供方所持的验收凭证遗失,项目可暂按项目所持凭证结账,但此部分账款 到供货结束,一年后无其它纠纷再支付,所有账款不计利息。

(六)若由于受计量等因素影响,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支付供方材料款,可能 会推迟付款时间或者调整付款比例,供方应谅解并接受。

(七)如本合同有效期内, 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一致时,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 自增值 税税率(征收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行 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需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000763062402B

地址: 南宁市邕武路 1 

注册电话: 0771-2519688  开户行:建行南宁新城支行

开户账号:45001604255059581089

备注:项目名称:G80 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 6 合同段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百色市田东县思林镇

八、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严禁擅自变更报价清单,如变更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二)报价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三)禁止报价单位串通报价,禁止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相关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否决其响应资格,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四)报价单位响应报价成交后,若以各种理由不按约定供货的,我单位有权把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所供应合格产品的侵权承担承诺书(详见附件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十、响应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以下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收款账 户信息递交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 元。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户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收款银行账号:176112010114275065

收款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7时00分 

(二)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转账凭证。响应保证金转账到采购人指定账号。

供应商须在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7时00分 前在电子招采平台上传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否则视为无效。因银行流程或供应商办理不及时等任何原因导致采 购人未能查询到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判断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是否缴 纳,以供应商按期上传的银行回执单经我公司财务部审核为准)

(三)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否决其响应。

 四)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 5日 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 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串通响应、弄虚作假响应、以他人名义响 应等违法行为;

4.第一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将符合采购标准的样品送至坛百6标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送检为合格产品后留存实验室,供应商保证后续供货为合格品,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后在左侧菜 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招采平台 ”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 【参与项目】, 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161700分前(北京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2025年11月7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二、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十三、联系方式:

(一)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0771-2516388

(二)项目联系人:农先生 18775289989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G80 广昆高速 公路南宁至百色段

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6 合同段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5  1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