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土建七合同项目经理部预制箱梁、T梁工程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土建七合同项目经理部
(二)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
(三)项目概况: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黄骅港段土建七合同(简称曲港高速七标)位于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内,项目路基起点位于中捷化工园南侧老黄南排干渠西侧,上跨秦滨高速后设置端口收费站,终于国道G228,路基桩号为K176+076.738~K180+699.1,全长4.62k,路面桩号为K162+640~K180+699.1,全长18.06km,路基桥隧比36.6%。
项目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主要工程量如下:借土填方191.8万方,塑料排水板20.8万米,预应力管桩25.3万米,CFG桩11.2万米;水稳混合料67.1万吨,沥青混合料28.4万吨;主线桥1674m/3座,互通桥梁1125m/5座,桩基537根,预制梁405片,现浇箱梁1385m/14联,钢混组合梁450m/3联,圆管涵450m/5道;枢纽互通1处(秦滨互通)。
(四)采购内容:预制箱梁、T梁工程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11903541.58元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经营管理部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8号13楼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71-8060112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8060607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8号13楼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71-8060112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