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桥梁2标项目水稳混合料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程施工需要,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桥梁2标项目决定对施工用水稳混合料材料采购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或供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二)财务要求: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1月30日-2025年11月30日)具有公路、桥梁、市政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料供应工作的经验和业绩证明(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结算资料等上述证明材料中的一项即可)。
(四)信誉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工作信誉不佳、有过不良履约记录的单位不能参与报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2.其他需要约定的信誉要求。
(五)专项资格要求:无。
(六)其他要求:
1.本次响应供应商采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否则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2.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供材料均为合法所有或已获得合法授权,涉及知识产权(专利)方面的,须向采购人出示相关合法证明,确保不存在任何侵犯他方知识产权的情形。若因响应供应商材料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导致任何纠纷、诉讼的,响应供应商承诺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采购人的不良影响;同时承担采购人为解决处置、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经济损失、赔偿费、执行费、差旅费等费用。
3.本次采购合同金额为暂定金额,服务过程中不接受运输量优化或者调整的,不予报名;报名通过,视为接受此项约定。
二、采购范围:
标段 |
序号 |
材料 名称 |
材料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工程部位 |
送货 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标段I |
1 |
水稳垫层混合料 |
按图纸 要求 |
吨 |
5993.42 |
陆杨新村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
灵山县陆屋镇陆杨新村大桥连接线施工现场
|
2026年1月05日-项目完工 |
|
2 |
水稳底基层混合料 |
4%水泥 |
吨 |
6215.20 |
|||||
3 |
水稳基层混合料 |
5%水泥 |
吨 |
626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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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吨 |
18,470.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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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应商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运输重量为货车标准载运重量。
三、质量标准
水稳混合料必须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本项目业主和总监办对水稳料生产的质量要求。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满足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及项目业主、监理对工程生产质量的相关规定。图纸要求详见附件1.平陆运河桥梁2标陆杨新村大桥连接线图纸。
四、验收标准:
(一)验收方法:
供方将货物运送到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后,需方将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单据,供、需双方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货物验收时按下列执行:
供、需方约定选用供方水稳站地磅过磅的验收方式过磅验收,t过磅净重=货物和车皮的总重-车皮重;如供方所供应的货物含水量超过试验时的含水量,则采购方视情况扣除含水量、扣除数量以采购方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供方地磅需经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相关检定证书(2025年度)方才使用。为确保进场数量的准确,需方定期或不定期就近经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核准的第三方地磅进行过磅称重,计量误差率以国家标准为依据,地磅误差率为±3‰,如过磅误差率在±3‰以内的,以供方出厂数量验收,如过磅误差率在±3‰以外的,以采购方地磅复磅验收数量为准,过磅费由供方承担。
(二)验收标准:
符合本方案中第三条质量标准要求的相关规定。
五、报价说明:
(一)响应单价包含材料单价、运费、税费等按项目要求完成卸货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报价总额=响应单价(不含税)×供货数量,供方结算单价为响应单价+税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作调整。
(二)供方要严格按照项目所需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卸货站点、到货时间要求进货,保证项目施工要求,不影响项目生产需求。
(三)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四)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四)上限控制价:
标件 名称 |
材料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需求量 |
不含税上限单价 (元/吨) |
不含税上限 总金额 (元) |
备注 |
标件Ⅰ |
水稳垫层混合料 |
按设计图纸要求 |
吨 |
5993.42 |
84.07 |
503,866.82 |
|
水稳底基层混合料 |
4%水泥 |
吨 |
6215.20 |
98.23 |
610,5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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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稳基层混合料 |
5%水泥 |
吨 |
6262.00 |
101.77 |
637,28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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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吨 |
18,470.62 |
|
1,751,66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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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货要求:
(一)供货期限:2026年01月05日至约定供货结束,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二)送货地点:钦州市陆屋镇陆杨新村大桥连接线施工点。
七、评选要求:
(一)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推荐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若本次采购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电子招采平台上响应报价最早的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若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排名第一的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成交(需出具书面说明)或被投诉且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或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供方重新发起采购。
八、结算方式:
(一)一票制、按月结算,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办理结算手续,供方根据双方签认的结算资料提供合法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最终结算后由供方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双方对供货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按需方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由项目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如质量保证期内因供方所供材料导致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从供方质保金中足额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弥补需方的损失,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将不足部分补齐;如无质量问题,则由供方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双方进行核实无误后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质量保证期为:供方第一批货物交货验收之日起至需方工程项目完工。
(二)如合同有效期内,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一致时,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行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需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000763062402B
地址:广西南宁市邕武路1号
注册电话:0771-2519688
开户行:建行南宁路桥支行
开户账号:45001604263050500643
备注:平陆运河桥梁2标
九、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严禁擅自变更报价清单,如变更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二)报价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三)禁止报价单位串通报价,禁止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相关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否决其响应资格,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四)线上报价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北投电子招采平台自动计算的线上报价为准。
(五)报价单位响应报价成交后,若以各种理由不按约定供货的,我单位有权把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十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2026年1月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二、响应保证金: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以下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收款账户信息递交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公司账号:176112010114275065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星期日)17:00
1.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转账凭证。响应保证金转账到采购人指定账号。
供应商须在2026年1月4日(星期日)17时00分前在电子招采平台上传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单,否则视为无效。因银行流程或供应商办理不及时等任何原因导致采购人未能查询到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判断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是否缴纳,以供应商按期上传的银行回执单经我公司财务部审核为准)
2.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否决其响应。
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无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串通响应、弄虚作假响应、以他人名义响应等违法行为。
十三、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
十四、联系方式:
(一)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0771-8060998
(二)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15296055783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桥梁2标项目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