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一)第一章采购公告
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第(三)项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须提交盖章资料扫描件。原规定:“1、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现变更澄清为:“1、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项原规定:“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现变更澄清为:“供应商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第12项“供应商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原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处。”现变更澄清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天,将问题内容提交至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ebidding.bgigc.com/)标前质疑处”
2.第19项“响应文件份数“原规定:“一式两份。”现变更澄清为:“1份,响应文件盖章扫描后提交至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ebidding.bgigc.com/)”。
3.第20项“装订要求”原规定:“响应文件应装订(统一用A4纸幅)。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变更澄清为:无。
4.第22项“采购控制价”原规定:“设采购控制价,至少开标前2天公布控制价,公布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站(https://ebidding.bgigc.com/)。”现变更澄清为:“设采购控制价,同步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采购方案编制阶段同步设置。”
二、补充内容
(一)开标
1.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的响应文件进行开标。
2.如开标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少于3个,则本次采购无效,需重新进行采购,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原采购文件与本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文件后,回复邮箱(646977620@qq.com)确认已收悉本次更正与补充内容。
特此通知。
广西北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