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沥青高黏助剂材料采购更正公告1
致供应商:
现对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沥青高黏助剂材料采购采购文件中3.供应商资格要求3.1(3)业绩要求进行补充修改。
原资格要求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完成广西区内的1个(或以上)沥青高黏助剂同类型销售业绩证明(附相关合同页)”,现修改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完成1个(或以上)沥青高黏助剂同类型销售业绩证明(附相关合同页)”;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四、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新增“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项的要求提供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本补遗书与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广西交科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