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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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7-21 18:17:3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关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
收费的通知
 
 
各位供应商(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范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电子招采平台(以下简称“北投电子招采平台”)运营管理,保障平台服务质效,维护各类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健康发展,平台定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开始收费,现就具体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取对象
    收取对象为供应商(投标人),即通过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参与招标项目和非招标项目的用户。
    二、收费标准
    (一)平台服务费
    由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投标人)向平台运营商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费用标准

按次或按年收

1.由供应商(投标人)选择按次或按年缴费(二选一):

400元/次或3000元/年不重叠收费;
2.控制(预算)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收取本项

3.供应商(投标人)是北投集团内部单位的不收取本项

4.重新采购项目,且供应商(投标人)为同一家的仅收取该供应商(投标人)一次本项费用

5.直接采购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二)成交(中标)服务费
    由成交(中标)方向平台运营商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费用标准

按次收

以项目包(标段)成交(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收费标准计收成交(中标)服务费:

1.成交(中标)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收取本项

2.成交(中标)价在1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下项目

成交(中标)

收费

费率

 

10万元

500元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加计算,即:服务费=∑[各档次成交(中标)*收费费率]。

10万元-100万元(含)

1

100万元-500万元(含)

0.6

3.成交(中标)价在50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按4500元/宗收取

4.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中标)总价的项目(确实无法计算总价的),按1000元/宗收取

5.招募入围、框架类项目,向每家成交(中标)方收取400元

6.供应商(投标人)是北投集团内部单位的不收取本项

7.直接采购项目不收取本项费用。

    (三)CA 数字证书费
    目前平台暂未开通 CA 证书相关服务功能。待该功能正式上线后,参照市场价格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后收取。
    三、生效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由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投集采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北投电子招采平台服务热线:0771-3135863、19378960030、15678866126(微信同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