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龙城路一分部施工用水泥砖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砖 | 390*190*190mm | 块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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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具体所需数量以采购方项目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采购人在合同实施期间保留调整数量的权利,供应商应考虑到这方面的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资格要求
(一)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公告的,以及在我公司有信誉不佳或不良履约记录(信息)的,不接受报名。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其中一单位参加本次响应。(若出现两个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名的,则报名时间较早的供应商获得响应资格)
(三)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三、报价要求
(一)标的物清单中的材料单价是指供应商配送至采购人工程项目部交货地址的固定单价,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卸车费、运杂费、税金、合同利润等一切费用。
(二)开启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要填写单价及金额。
(四)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单价、交货、供货期限等一切风险,谨慎报价。
(五)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响应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1.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供应商低于成本价竞标,其响应将被否决;
2.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市场单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同供应商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供货期限
从2024年8月开始供货至项目工程结束,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五、收货要求
(一)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达标准将退货处理,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
(二)货物要求送到广西桂林市龙胜县云盘隧道进口变电所,不接受仅送到物流点,若不能送到该地址,请勿报价。
六、技术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业主要求。
七、供应要求
(一)按要求的到货时间、地点准时交货,供应商若不能按期交货,请勿报价。
(二)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单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我方做退货处理,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应随货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一式2份,每页需加盖供应商公司公章,电子产品需要三包凭证等。
八、评审方式
(一)本次询价采用合理最低价法。有效综合报价(含税)最低者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三)若本次采购出现2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平台上响应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四)若推荐报价(含税)最低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的,或被投诉且核实情况属实的,或者未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因质量问题等各种因素终止合同的,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所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均放弃成交时,由采购人重新采购。
(五)如开启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终止开启,采购人宣布本次采购无效,重新进行采购,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供应商。
九、结算方式
(一)月结,每月21日至25日前提供项目已签认的《签收单》和《销售对账单》,双方按实收质量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一票制,次月5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寄送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签认并盖章《销售对账单》。乙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二)如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行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开票信息
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000198227242F
地址:广西南宁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注册电话:0771-2569070
开户行:建行南宁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45001604255050712364
十、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擅自变更清单报价的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报价填写不全的无效,作否决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进行有违公正的行为,否则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出现此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工作,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四)如果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人预期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并重新组织采购。
(五)本项目为投资项目,如供应商成交后,因采购人投资问题导致购销合同履约终止所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做任何补偿。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将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公告。
十二、报名方式及响应报价
(一)本次采购使用二维码采购,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提供的二维码或链接,进入后用手机号码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https://ebidding.bgigc.com/”并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进行简易注册、报名。
(二)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格式的获取:报名成功后,网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次采购将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询价函。有意向参与此次采购且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联系莫女士(联系电话:0771-2569262)获取二维码或链接进行报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16时00分前。
(五)响应报价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7时00分前。
(六)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三、成交结果公示网址
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https://ebidding.bgigc.com/。
十四、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请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联系人:莫女士0771-2569262
(二)现场考察联系人:谭付杰15678997088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