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江南片区一期项目三标段A10号楼首层电气工程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产教融合江南片区一期项目三标段A10号楼首层电气工程材料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各类配电箱、LED灯管、标志灯、电线电缆等材料,具体材料信息详见:产教融合江南片区一期项目三标段A10号楼首层电气工程材料采购清单计价表(下文简称:工程量清单或标的物清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12号产投(江南)企业公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为18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认定标准为包含类似项目业绩签署的合同总金额,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开工时间其中之一满足即可。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将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下文简称:北投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8时00分,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上报名,并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
(三)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北投电子招采平台,自行查看下载。
(四)本项目投标阶段不收取报名费、材料费、评审费。
(五)投标保证金:
☑不须提交。
□须提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0.00元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广西北投兴地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桂雅支行
银行账号:4518 9999 1013 0007 34356
3.保证金应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递交(交纳时,请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产教融合项目三标段A10号楼首层电气工程材料投标保证金”字样。
4.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能提供准确的银行账号信息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6.投标保证金均不计息。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履约担保:
☑不设置履约担保
□设置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þ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金额(含税)的5%。
3.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办完工程结算后。
4.履约担保的缴纳:自成交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履约保证缴纳凭证,如逾期提供履约担保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
六、投标报价说明
(一)本次项目按不含税方式报价,以不含税单价计价,税金另计,具体报价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本次项目不含税采购控制价为:贰拾万壹仟贰佰伍拾伍元叁角肆分(¥201,255.34),投标报价如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前将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提交至北投电子招采平台上。
八、付款方式
以下“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为供货单位,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结算方式:无预付款,货款按月结算,从合同生效开始计算,每月26日至下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进行对账结算,甲乙双方依据甲方验收确认质量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货到项目,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当月货款的70%。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当期供货金额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货款,乙方开具发票的金额不代表确认甲方的应付款项,应付款项以双方当月对账结算为准。剩余每期货款的30%,至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付款前,乙方按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3135863,后续如有任何系统操作问题或疑问,请供应商联系客服电话咨询。
(二)广西北投兴地投资有限公司:韦工,18778230730。
广西北投兴地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