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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州路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写字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
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16日12时00分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广西桂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望州路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写字楼玻璃幕墙清洗服务
(三)本次采购范围:写字楼玻璃幕墙外立面清洗面积:5-19层写字楼外立面,暂定清洗面积8725.84平方米,按现场实际清洗服务面积测算据实结算。
(四)采购预算金额:13612.31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根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路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点第3项第(14)点的约定:“单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拟采用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昆明恒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桂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727合同成本部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477
电子邮箱:215282941@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桂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727合同成本部
1.公司本部:0771-2569477
广西桂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