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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职称咨询服务采购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6月9日8时00分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本次采购范围:2025年职称咨询服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21万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因市场开发需要,拟邀请广西南宁红果商务有限公司参与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职称咨询服务采购的采购响应。广西南宁红果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为主的企业,信誉优良、经验充足,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资质。根据《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路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第3项第(7)点,拟采用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红果商务有限公司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省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大厦主楼23楼2322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402
电子邮箱:1767723205@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省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
联系人:
1.公司业务部门:韦女士 0771-2569402
2.需求部门:苏女士 0771-2569418
采购单位: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