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南宁-湛江高速公路
南宁至博白那卜段№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四分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程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南宁-湛江高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二)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南宁-湛江高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三)项目概况:南宁-湛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是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在建项目,起讫桩号为K68+000至K90+000,全线长22km,项目主要工程有路基土石方工程、防护排水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通道工程、交安绿化工程、互通立交1处及服务区1处等。项目主线按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时速采用120km/h,路基宽度26.5m。
(四)采购内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程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866500元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0号金投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9月18日12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9月19日12时00分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南宁-湛江高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递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9994413356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中共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8060607 (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南宁-湛江高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那隆镇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9994413356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湛江高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
№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四分部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