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龙融路四、五、六、七分部民爆物品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一)直接采购理由
因路桥集团龙融路四、五、六、七分部爆破施工服务项目需求,现需采购民爆物品一批。龙融路(融安段)爆破工程项目因民爆物品使用量相对较少以及民爆仓库建设手续要求繁琐,建设周期较长,决定不建民爆仓库,为了保证项目民爆物品供应,拟从项目当地民爆销售公司购买民爆物品。因柳州市境内仅有其一家民爆物品销售公司(柳州威宇民用爆炸物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现行管理要求,需在公安局开具“民爆物品两证”后,将“民爆物品两证”送至民爆仓库方可办理出库手续。远距离运输将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且民爆物品配送和“民爆物品两证”递送过程中将会增加过路费及其他额外运输成本,在当地采购更利于项目的运营。为满足地方民爆监管机关对于大方量民爆物品运输和使用尽量不跨区域的要求,以及对爆破项目更加有利的选择,根据《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路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第3项第(7)点,拟采用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21号路桥大厦主楼11楼1119室
联系人:闭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949/17736646925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1.公司业务部门:闭女士 0771-2569949/17736646925、陈先生13597395086
2.集团采购服务中心:赵女士 0771-2569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