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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EZJCJA-1标临时交安材料采购事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7 07:55:14   作者:韦彩杨   浏览次数: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EZJCJA-1标临时交安材料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EZJCJA-1标临时交安材料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EZJCJA-1标

(二)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三)项目概况:工程项目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还地桥镇

(四)采购内容:临时交安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209050元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衡水市鸿盛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邓庄镇大葛村村委会西1000米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78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88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航务大厦16楼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1-8060998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19059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地址:广西航务大厦16楼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电话:0771-8060998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

                                                                                                  2025年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