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公路养护中心S502线K39+944~K40+130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材料釆购项目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公路养护中心S502线K39+944~K40+130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材料釆购项目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公示时间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公路养护中心S502线K39+944~K40+130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公路养护中心S502线K39+944~K40+130段边坡水毁修复工程所需材料C20混凝土、C25混凝土。
(三)控制价:40775.55元
(四)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29日
二、应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工程材料销售或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许可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二)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对于采购活动当年成立的供应商,只需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扫描件。
(三)业绩要求:无。
(四)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
(五)其他要求: 参加投标的劳务供应商必须是已入库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供应商库的合格劳务供应商,且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
三、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直接采购理由:根据《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路产发【2025】16号文件“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一条(三)非招标方式限额标准 不属于本条第(一)、第(二)款规定的必须采用招标方式的其他采购项目,应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并根据附录2的适用条件,以提高采购绩效,有利于降本增效,提高效率为目标,优先采用竞争性强的采购方式,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进一步明确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采购在本单位的适用情形及限额标准。”条款执行。结合附录2.4直接采购条款“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类采购”本次采购选用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对象:广西颢烨物资有限公司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319室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771-3370369
电子邮箱:guangxiluchan@126.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路产发【2025】16号文件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383556(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1319室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771-3370369
广西路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