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桂郴高速9标土工格室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4日17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桂郴高速9标土工格室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桂郴高速第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三)本次采购范围:土工格室
(四)采购预算金额:109.96万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桂郴高速9标所需的土工格室要求满足专利号ZL 2021 1 0014117.5的专利,该专利所属单位为安徽徽风新型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授权安徽合创新型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为桂郴高速9标土工格室唯一生产人。根据《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路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第3项第3目条款,拟邀请安徽合创新型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参与桂郴高速9标土工格室采购,符合单源直接采购情形。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安徽合创新型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平乐大道主楼11楼1119室
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949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大厦主楼2402室)
联系人:
1.公司业务部门:覃女士 0771-2569949
2.集团采购服务中心:莫女士 0771-2569446
采购单位: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