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2023-036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GC2023-036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3867001001
三、招标人:广西北投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51号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71-5717393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10层1029室
联系人:傅根、覃旭平,联系电话:0771-223108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7日
六、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七、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等 |
(1)设计单位: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服务;(2)建筑面积5万平米(含本数)或房屋建筑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
(1)设计单位:设计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服务;(2)建筑面积5万平米(含本数)或房屋建筑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
2 |
招标公告、专用合同条款等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3 |
招标公告-监督部门及电话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评标资料封存方式 |
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封存 |
在交易中心封存 |
5 |
专用合同条款-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按最新文件执行,具体另行协商。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按照桂建发〔2021〕5号文执行。 |
6 |
专用合同条款-14.6质量保证金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按各施工批次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14天内,在承包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发包人按本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14天内,在承包人无违约的情况下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
7 |
专用合同条款-14.2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无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预付款,无扣回的方式。 |
8 |
专用合同条款-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
(3)其他预留方式: / 。 |
(3)其他预留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
9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95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 ☑施工工期:890日历天 |
总承包计划工期:95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890日历天 |
10 |
专用合同条款-14.2.1 预付款支付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 %。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0%。 |
11 |
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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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公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并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西北投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