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投资源有限公司苍昭路标志牌采购第1号补遗书
各报价人:
现广西北投资源有限公司苍昭路标志牌采购项目如下补遗,如本补遗书与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具体如下:
一、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条:需求计划申报中“若乙方不能在甲方计划期内交货的,须提前2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供货”。
修改为:“若乙方不能在接到甲方订单7日内交货的,视为乙方逾期供货”。
二、补充上传附件:
附件一:第1册第2分册(安全设施)图纸;
附件二:第1册第3分册(安全设施)图纸。
广西北投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