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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充电桩供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3 17:51:47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23年度充电桩供货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结果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组织开展[XFZ-2023-HW12323]2023年度充电桩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现将采购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充电桩供货项目

(二)采购人: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2023年度共有约147台充电桩需进行供货至各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

二、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 采购理由

根据《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六条规定及《关于建立自主可控数字信息化体系的通知》(桂北投发〔2021〕389号),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单一来源。

  • 采购对象

广西北投信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公告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公告时间为3天。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

递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706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71-3378998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五、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派驻恒信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 337 8287(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706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71-3378998

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5610089

 

      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