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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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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分公司某高速路一分部、二分部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价服务采购工程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8 11:24:40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某高速路一分部、二分部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价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8日8点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月2日17点30分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某高速路一分部、二分部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价服务采购需求采购编码:LQGC-2023-FW12557已完成评审,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报价

备注

1

政分公司某高速路一分部、二分部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价服务采购

1

桂林市交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425000

 

2

广西金盛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428400

 

3

柳州桂中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419050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否决原因

1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大厦主楼1218办公室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71-2569865

电子邮箱:1003363352@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供应商注册与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0(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大厦主楼1218办公室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771-5610089

2.公司本部:邓先生0771-2569865

3.项目经理部:刘先生15912900344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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