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建集团巴羌路一分部氧气、乙炔、煤气公开询价[第3次采购]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5日08时
广西交建集团巴羌路一分部氧气、乙炔、煤气公开询价[第3次采购](采购编号:LQGC-2024-HW13765-3)已完成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含税报价(元) |
备注 |
1 |
巴羌路一分部氧气、乙炔、煤气公开询价 |
1 |
南宁市经开区渝飞建材经营部 |
269900.00 |
|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备注 |
1 |
巴羌路一分部氧气、乙炔、煤气公开询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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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新际路10号和德科创中心F3栋9楼经营业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卿波
联系电话:15994347253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广西交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11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