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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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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公司桂钟路3标及七伶路1标活动板房拆除及安装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1 10:45:56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8时整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5日下午18时整

     长兴公司桂钟路3标及七伶路1标活动板房拆除及安装采购(采购编码:LQGC-2024-HW15290)已完成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报价(含税)

备注

1

活动板房拆除及安装

1

广西恒鑫轻钢活动房有限公司

199780.00元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否决原因

1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公示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上发布。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平乐大道21号主楼2325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404

电子邮箱:cxgswzsbb@163.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限公司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20(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平乐大道21号主楼2325室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404

                      广西长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