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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25t)、随车起重机(12t)租赁服务询价采购(零道3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14 19:08:5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25t)、随车起重机(12t)租赁服务询价采购(零道3标)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LQGC-2025-FW0362

 

公示结束时间:20251161200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排列

采购名称

成交候选人名称

备注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25t)、随车起重机(12t)租赁服务询价采购(零道3标)

岑溪市万顺宏翔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唯德实投资有限公司

 

永州市亿达吊装有限公司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采购名称

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称

被否决原因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25t)、随车起重机(12t)租赁服务询价采购(零道3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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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服务中心

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路桥大厦主楼11楼1112室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963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21号路桥大厦主楼11楼1112室

联系人:卢女士

1.公司业务部门:设备管理服务中心

 

广西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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