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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边贸加工产业示范园东盟农产品落地加工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劳务协作评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1-24 09:03:06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边贸加工产业示范园东盟农产品落地加工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劳务协作

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采购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边贸加工产业示范园东盟农产品落地加工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造价咨询劳务协作。

采购编号:JTSJ-2025-GC0811

采购方式:邀请简易询价

二、成交信息

拟成交人:广西鸿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拟成交金额(含税):247200元。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1509办公室

联系人:苏焕予

联系电话:0771-2419152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910065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3910097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