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7日12时00分
(一)成交候选人名单
采购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备注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江南11号路上跨高速路工程交通疏解工程-二次采购 |
河池市万匠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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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采购名称 |
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江南11号路上跨高速路工程交通疏解工程-二次采购 |
广西德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9条第13点 |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首次采购以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参与,因递交响应文件数量不满足要求采购失败,本次为二次采购,递交响应文件数量为两家,有效响应文件一家(供应商名称:河池市万匠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经审查,采购文件无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该供应商报价具备竞争力,本次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13层1320室市政分公司经营业务部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864
电子邮箱:1020138000@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13层1320室市政分公司经营业务部
联系人:
1.公司业务部门:陈女士 0771-2569864
2.项目经理部: 金女士 18867296958
采购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4日